2024年平潭消防救援支队人身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2024年平潭消防救援支队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财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83
项目名称:2024年平潭消防救援支队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有效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需提供有效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有效地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需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书面声明;(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两个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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