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开区算力小镇智算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经开区算力小镇智算平台项目 已由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局 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406-640901-07-05-47164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规模 22331.72 平方米,主要包括:机电配套工程、建筑及室外工程。
2.2建设地点: 银川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范围: 算力中心建筑装修、结构加固、外立面改造、室外柴发平台、油罐基础、室外管线及道路绿化、 1090架12kW机柜、10架6kW运营商机柜对应的高低压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机房空调、机柜及其他配套等。
2.4计划工期: 115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07 月 0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注 :工期以招标人不同阶段实际需求为准。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 为 两 个标段 :
一标段:银川经开区算力小镇智算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银川经开区算力小镇智算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 监理。
2.6其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 设计资质: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监理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 本次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人自行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
⑤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统一查询);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 6 月0 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 6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在有效期内的 CA 锁证书替换工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已发放的证书(投标人)蓝色 CA 锁的初始口令为 12345678。交易平台操作使用请致电软件公司、或 4009980000 咨询。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采用 “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1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 台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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