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安徽
-淮北市
业主单位
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濉发改政务 [2022]58 号)
1.4 招标人: 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 皖 F2024061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皖 F2024061
2.5 建设地点: 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 14.3 万平方米,拟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拟建设内容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等; 二期 拟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工程、科创中心、公共餐厅、研发中心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2.7 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 濉溪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含地形地质勘探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9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0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相应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审批要求以及发包人对各阶段等工作的要求。
2.11 合同估算价:约 500 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要求: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2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以来(以 合同签订 时间 为准) , 投标人 至少 具备 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设计 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 / 。
3.1.7 本 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工作内容,须具备 3.1.1 中( 1 )资质要求;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工作内容,具备 3.1.1 中( 2 )资质要求。
3.2 其他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6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使用 CA 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 代理机构电话 。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0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
注: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