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三方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七个空气站点)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烟台市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三方
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七个空气站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三方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七个空气站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获取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 .YTZF),并于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91000202402000204
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三方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七个空气站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第一包:¥ 1100000.00元;第二包:¥70000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 1100000.00元;第二包:¥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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