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监理
河北
-沧州市
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核【2024】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项目代建单位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泊头市范围内,东、北侧为城市规划道路、西接商业小镇,南侧为景观绿地。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832.3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369.52㎡;地下室建筑面积462.79㎡。2.3 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2.4合同估算价:47万元;2.5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专业为准。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2019)配备且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要求(人数≥4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3.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8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3 09:30 至 2024-05-29 09: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2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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