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四川
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水函〔 2024 〕 54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水利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水函〔 2024 〕 54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
( 1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是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大坝渗流量、渗流压力(扬压力)、表面变形等监测项目。拟实施 19 个市(州) 2374 座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其中:小( 1 )型水库 32 座,小( 2 )型水库 2342 座。计划新建 6151 个渗流压力监测设备;渗流量采用量水堰进行监测,新建 201 座量水堰,对存在明显渗漏的大坝增设量水堰计,共计新建 100 支量水堰计;采用人工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坝表面变形监测,共计新建 3112 个 GNSS 测点、 842 个 GNSS 基点、人工观测点 2634 个、 4318 个水平位移工作基点、 3954 个棱镜、 5638 个沉降观测标点;采用智能边缘控制器做为主控,实现统一上传数据、统一网络配置、统一运维管理,布设在坝肩或坝体的适当位置,每座水库布设一个智能中心站,共布设 2090 个智能中心站。
二是雨水情测报设施:雨水情测报设施主要包括库水位和降雨量。根据现状统计,拟对 19 个地市 851 座小型水库进行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其中:小( 1 )型水库 26 座,小( 2 )型水库 825 座。
三是工程视频监视设施:工程视频图像监视由坝顶视频监测站、溢洪道视频监测站、坝脚视频监测站三部分组成。对大坝全貌、异常变形、坝后渗漏、泄输水建筑物进出口、近坝水面等区域进行监测。
四是安全监测移动设备:本期项目安全监测移动设备主要包括无人机和无人船,主要用于水库大坝日常巡视检查等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县不同层次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水库管护单位实际需求,基于 “ 四川省 2023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 安全监测移动设备的配置情况,本期项目共配置 85 套无人机及无人船设备。
五是数据汇集治理及监测平台功能扩展:
- 对试点水库基础技术档案资料进行整合和收集。
- 在 2023 年试点项目数据治理功能基础上进行数据集成、数据质量清洗以及数据资产目录等内容的功能模块扩充建设。
- 物联感知平台建设的架构 ,物联感知平台对终端设备管理、配置管理、告警管理等功能建设。
六是基础设施扩建:对通信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进行扩容。
七是模型管理及率定:水库纳雨能力分析模型、大坝安全健康度评价模型、 溃坝风险分析模型以及水库洪水预报模型建设方案以及模型所需要数据的治理方案。
八是专项基础工作:对未建设水准点的水库新建水准点,未同步到 85 高程的水库开展高程联测并进行特征参数复核,对无泄流量曲线的水库进行溢洪道参数测量,并形成泄量曲线。对 10 年以内未进行除险加固及无库容曲线的 966 座水库进行库容曲线复核或实测。
2.3
标段划分: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共计划分为
3
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
:
标段
1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遂宁、资阳。
标段
2
:巴中、达州、南充、广安。
标段
3
:眉山、内江、乐山、自贡、泸州、宜宾、雅安、攀枝花、凉山。
2.5
计划工期:
标段 1 :计划工期: 335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含设备采购)为: 92 日历天;信息系统工程工期为: 183 天)。
标段 2 :计划工期: 335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含设备采购)为: 92 日历天;配合 1 标段完成信息系统工程工期为: 183 天)。
标段 3 :计划工期: 335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含设备采购)为: 92 日历天;配合 1 标段完成信息系统工程工期为: 183 天)。
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标段 1 : 承担本标段的 EPC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对本标段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实施内容负责,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 )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2 )雨水情测报设施、( 3 )工程视频监视、( 4 )安全监测移动设备、( 5 )专项基础工作、( 6 )信息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 2 :承担本标段的 EPC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对本标段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实施内容负责,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 )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2 )雨水情测报设施、( 3 )工程视频监视、( 4 )安全监测移动设备、( 5 )专项基础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 3 :承担本标段的 EPC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对本标段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实施内容负责,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 )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2 )雨水情测报设施、( 3 )工程视频监视、( 4 )安全监测移动设备、( 5 )专项基础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标段名称: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1 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建设的能力。
( 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②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③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过(指 已完工或正在实施 ) 1 个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行业勘察或设计相关业绩。
( 2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相关业绩。
( 3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系统集成业绩。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或软件与信息服务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信息化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施工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7 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三家,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由承担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 标段名称: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 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建设的能力。
( 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②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③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过(指 已完工或正在实施 ) 1 个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行业勘察或设计相关业绩。
( 2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相关业绩。
( 3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系统集成业绩。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或软件与信息服务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信息化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施工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7 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三家,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由承担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 标段名称:四川省 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3 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建设的能力。
( 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②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③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过(指 已完工或正在实施 ) 1 个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行业勘察或设计相关业绩。
( 2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实施建设业绩。
( 3 )投标人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系统集成业绩。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或软件与信息服务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信息化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施工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7 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三家,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由承担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各投标人只能选择上述
个标段进行投标,
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无论本项目各标段的开标顺序如何,若投标人同时投标其中
2
个及以上标段,所投的所有标段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三家,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由承担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25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 —“ 登录 ”——“ 交易主体 ”—“ 建设工程 ”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6.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4 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