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公告
雄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雄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4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APR?Z202400121项目名称:
雄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三次)预算金额:
1501023.99元最高限价:
1501023.99元采购需求:
高点全最摄像机、单元门人脸门禁、单元门人脸抓拍半球、监控球机、全结构化筒机、周界防护筒机、小区门口车牌抓拍相机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微企业执行10%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但需签署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如供应商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可参与本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行贿受贿案件”,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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