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浜水质提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无锡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205-JYJF-G2024-0027
项目名称: 胶南浜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86.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 86.4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 投标 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胶南浜水质提升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南河起芙蓉塘至团结胡庄,胶南河区域长 2.419公里,平均水域宽度18米,水深1米,水域面积17400平方米。现河道水体缺少流动,水质要求不高,且周边居民集中分布,生活污水处理量较大。鉴于近年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不断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深化河长制改革,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实施长效化管理,逐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改善辖区河道整体水环境面貌。针对实际情况,需对区域内水质进行提升,通过处理设施改善河道水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三、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2024年3月-2024年5)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2024年3月-2024年5)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 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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