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魏州路停车场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魏州路停车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4】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名县魏州路停车场项目工程监理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地上城市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附属工程,总占地面积17403.95㎡,约26.11亩,车位402个。停车场共设置三个出入口,场地西侧规划魏州路上设置两个车行和人行共用的出入口,场地东侧设置一个仅供人行的出入口连接大明湖公园园内道路。2.3建设地点:大名县魏州路魏州桥西头路北,愜山湖以西,规划路以东,北侧篮球场以南合围区域内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2.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联系电话:,招标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电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2 00:00:00 至 2024-05-28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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