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换热站迁移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换热站迁移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文景商务广场B座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2024-111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换热站迁移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4.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6.1807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建设换热机房、安装换热机组、连接供暖一二次管网、东配电室变压器增容、更新配电柜、建设智慧化供暖系统等。具体采购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6)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声明函);(7)项目组须有成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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