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天汉文化产业园A6-A7号楼二楼D-07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Z-HC-2024-033
项目名称: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壹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⑧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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