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车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咸宁市
咸安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车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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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6-12|
项目监管地:咸安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咸安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2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0220240100004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2-2024-00648
3、项目名称: 咸安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车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35.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2.0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医疗车(医用体检车)一辆,含配套 DR等设备,简要技术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医疗车(医用体检车)整车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公告内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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