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SFJSZ2024040004002生态科技新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业主单位
生态科技新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生态科技新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扬行审投资发 [2024]48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生态科技新城境内,泰安镇金湾村、南江村、凤凰村,杭集新生村等区域
2.2 工程规模: 建安工程费约 3500 万元,其中最大管径为 1.5m
2.3 招标范围: 生态科技新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提升泵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安装、 道路改造维修 等内容
2.4 监理服务期: 包含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为 180 日历天,保修期为 24 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约 52.8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投资控制;( 2 )工期控制;( 3 )质量控制;( 4 )信息管理;( 5 )合同管理;( 6 )安全管理;( 7 )组织协调;( 8 )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经投标人法人代表任命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1 人,专业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及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 2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须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 2 本市和 省内市外企业应提供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截止时间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对总监在手工程进行核查。
3.10.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6.5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