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2-CZZH-C2024-0031
项目名称: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6.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6.286025万 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 东青菜场周边环境及绿化带提升改造 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否
- 4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 5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②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以下要求: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3.5 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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