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土建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黑龙江
东北地区 ( 哈尔滨 ) 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土建及配套工程监理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JL0100G24031
项目名称: 东北地区 ( 哈尔滨 ) 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土建及配套工程监理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 2 、招标文件中 2.2 、 2.3 项条款规定”,作如下澄清:
1、 投标人资格要求,由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由 “ 2024 年 5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修改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 时间, 开标时间 , 由 “ 2024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修改为“ 2024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注 ∶本澄清 公告 是招标文件 的 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16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20 号玉麟世家 B 座 5 楼
联系人:、郑小飞
电话:
授权企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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