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公司商业用房新建项目商业用房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江苏
-苏州市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公司商业用房新建项目商业用房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公司商业用房新建项目 已由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公司商业用房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4]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商业用房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杨舍镇长泾路北侧、张扬公路南侧、农联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 总投资8亿元,总用地面积41887平米,总建筑面积暂定592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0平米,拟建一幢3层商业用房,地下消防水池、配电间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800平米(含3300平米人防),同步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59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 3300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合同估算价34700万元
2.4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无在监工程。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6日9时00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06日9时00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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