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略阳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一环路友谊公司院内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4-025
项目名称:略阳县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阳县农村供水水毁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14,7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农村供水水毁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⑬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农村供水水毁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财务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税收缴纳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时算起);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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