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xjczt-2024-609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40000
最高限价(元): 240000,12000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项目(第一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4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沃特世液质联用仪维修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项目(第二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安捷伦气-质-质联用仪维修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项目(第三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岛津气-质联用仪和气相色谱仪维修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自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内;标项 3,自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人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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