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宁姜乡新江村、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平洋镇平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业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宁姜乡新江村、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平洋镇平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213G240301002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宁姜乡新江村、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平洋镇平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字 [2022]2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宁姜乡新江村新建污水处理站 1 座及配套设施、安装等,污水治理规模为 450m ? /d ;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平洋镇平洋村各新建污水处理站 1 座及配套设施、安装等,污水治理规模均为 200 m ? /d 。
2.2 建设地点:宁姜乡新江村、汤池镇佰大街村、胜利乡二龙村、平洋镇平洋村。
2.3 资金来源: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2.4 监理服务期限: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27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四个建设地点分两个阶段施工,其中:
宁姜乡新江村、胜利乡二龙村: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汤池镇佰大街村、平洋镇平洋村: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 44.18 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社保的有效证明。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 , 监理员 2 人 ,配备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低于《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http:// )查询结果为准;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2.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拒绝参与投标。 - 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 D 级(或相当于 D 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拒绝参与投标。(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3.6.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6.3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 10 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6.4 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3 日 09 时 00 分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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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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