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10KV配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漯河市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10KV配电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10KV配电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51,214.86元
最高限价:1251214.8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40015101
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10kV配电改造工程
1251214.86
1251214.8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内容: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10kV配电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施工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磋商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
(4)建设地点: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格式中附件,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点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