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神木市资源回收便民普惠平台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榆林市
神木市资源回收便民普惠平台试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CA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Y-2024-CG-04
项目名称:神木市资源回收便民普惠平台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资源回收便民普惠平台试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资源回收便民普惠平台试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资源回收便民普惠平台试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投标供应商在######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全国范围内查询),并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上传信用承诺。 7、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承诺公示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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