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整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其中甲东等六个镇一体化设备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汕尾市
陆丰市整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其中甲东等六个镇一体化设备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81-2024-00876
项目名称:陆丰市整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其中甲东等六个镇一体化设备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整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其中甲东等六个镇一体化设备运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4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份至04月份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整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其中甲东等六个镇一体化设备运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整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其中甲东等六个镇一体化设备运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
(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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