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租赁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租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3GZ18292
项目名称: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租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5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办公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 6,552,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租赁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用房和党群服务中心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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