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昌云路(环翠路-裕国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业主单位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昌云路 ( 环翠路 - 裕国路 ) 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昌云路 ( 环翠路 - 裕国路 ) 道路工程 已由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管发改〔 2023 〕 133 号、管发改〔 2023 〕 185 号 批准建设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 码: 2305-410104-04-01-253914 。 招标人为 郑州市管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 91% + 财政资金 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昌云路 ( 环翠路 - 裕国路 ) 道路工程
2.2 招标编号: 24-GC-0397
2.3 建设地点:昌云路 ( 环翠路 - 裕国路 )
2.4 工程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昌云路(环翠路 - 裕国路)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 25m ,两边人行道各 3.5m ,车行道 18m ,全长 906.406m ,道路 为东西向城市支路。包含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绿化、电力等内容。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做好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的档案管理和备案、移交、后期结算审计阶段、保修阶段等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或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 : //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
( 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 2 )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 3 )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 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 C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 CA 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 CA )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http s ://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 ),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二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 )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4009980000 。
(说明: 1. 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 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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