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南门巷等15巷秦楚边城、人文老巷文化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白河县城南门巷等15巷“秦楚边城、人文老巷”文化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4CGZB-001
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南门巷等15巷“秦楚边城、人文老巷”文化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8,162.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南门巷等15巷“秦楚边城、人文老巷”文化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18,162.4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43,458.8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具体工程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南门巷等15巷“秦楚边城、人文老巷”文化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南门巷等15巷“秦楚边城、人文老巷”文化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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