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瓦房村冷冻冷藏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丹东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振兴区瓦房村冷冻冷藏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3-11-0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许洋
(振兴区瓦房村冷冻冷藏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振兴区瓦房村冷冻冷藏库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振兴区瓦房村冷冻冷藏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3,492.24
最高限价(元):903,492.24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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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振兴区瓦房村冷冻冷藏库,包含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冷库门、冷库地面、月台地面、压缩机地面、冷库外墙面、冷库内墙面、雨棚、平屋面、天棚、散水坡道、措施项目及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兴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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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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