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排水防涝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公告
湖北
-恩施州
建始县排水防涝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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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0|
项目监管地:建始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建始县排水防涝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22024060001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2-2024-00231
3、项目名称: 建始县排水防涝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64.0 (万元)
6、最高限价: 64.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茅草坝至兴城一路段现状河道清淤、增宽挖深增加行洪断面,河道内截污管道修复及岸线治理;二标段兴城一路至盛竹河现状河道清淤、沟渠拓宽、箱涵工程;三标段小河沟流域现状河道清淤及排水箱涵建设,四标段老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县域范围内12个社区及长 梁镇部分区域排涝通道、泄洪沟、雨水篦子及雨水井盖改造等。现对本工程施工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各项施工合同包括的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进行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备经监理业务培训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是本公司的在册人员。(3)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4)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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