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27 至 2023-12-0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赵亮
(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85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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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方案 1. 统筹推进排查方案制定和排查工作。 2. 编制《葫芦岛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二、专项排查 1. 指定源头地块排水情况调查。 2. 山水通道排查。 3. 河道沿线排口和混错接点位排查。 4. 管道运行状态、管道液位及流量排查。 三、管网测量 对缺失及勘误管线进行补测。 四、获取数据 购买建成区地形航拍数据,为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内涝达标效果评估模型建立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五、全面排查 1. 雨污水流量、流速、水位、降雨量进行监测。 2. QV检测。 3. 水质检测。 4. CCTV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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