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阜新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阜新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7 至 2023-12-0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张国庆
(阜新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35,000.00
最高限价(元):735,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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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需 求
一、 项目概况
( 一 ) 验收范围:对阜新市 202 2 年度 43.63 万亩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 进行验收 ,复核设计单位项目区范围及工程点位的坐标系统工作,保证全市坐标系统统一;对各区县初验工作检查验收;复核验收全市项目区范围完成全部工程的工程数量、工程点位及规格尺寸测量;采用回弹、扫描等技术手段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完成工程内业检查验收,各区县监理工作(内业)检查验收;复核验收数据成果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要求;按要求将验收信息录入高标准农田信息系统。
( 二 ) 质量标准:符合《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标准。
( 三 ) 履约期限: 2024年6月30日 前完成全部工作。
(四)履约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 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费用: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 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二、验收依据
(一)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国家、省和市农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政策要求;
(三)财政资金指标文件、项目实施计划、以及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调整文件、初步设计变更文件等。
三、验收主要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工作措施等;
(二)前期工作情况。包括衔接规划、项目库建设和初步设计批复等;
(三)年度实施计划管理情况。包括初步设计批复、年度实施计划批复、项目调整批复和设计变更批复等;
(四)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完成任务面积、建设内容和数量、按图施工、工 程质量和验工计价等;
(五)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配套、资金使用及拨付、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和审计等;
(六)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推行项目法人制,执行招标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落实工程移交和管护措施,开展上图入库和档案管理等;
(七)项目实施效果情况。包括工程设施利用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
四、 验收工作程序
(一)制定验收方案。
(二) 成立验收组 。
(三)组织开展验收。
1.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总体汇报;
2.查阅内业资料,查验资金账册;
3.现场核查项目建设情况,走访农户;
4.验收专家合议;
5.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交换意见。
(四)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在 2周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验收、计划完成、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制度执行、主要效益、发现问题及整改、验收结论及意见等。调整和终止项目情况应在报告中单独说明。
五、接到县级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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