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05 至 2023-12-1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孙永浩
(葫芦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5,000.00
最高限价(元):925,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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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且相关资料齐全后 180 日内完成葫芦岛市 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全部编制工作。
二、履约地点: 葫芦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工作内容
“三线一单”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简称,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要部署,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 2021 〕 108 号)、《 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 2023 〕 81 号)等通知相关要求,开展葫芦岛市 2023 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结合相关“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以及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编制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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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更新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关联区域的环境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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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依据国家、区域、流域及本地区“十四五”环境质量目标和管理要求,衔接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新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优化环境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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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衔接国家、省、市相关“十四五”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要求,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涉及的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管控要求进行联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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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综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成果,对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进行相应的更新。
(二)成果质量要求
满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入库要求。
(三)项目成果形式
项目最终成果应以文本和数据库等形式提交以下材料: -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矢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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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支撑矢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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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管控要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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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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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四、服务质量: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总价款的 30% ;提交葫芦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全套成果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 ;成果发布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
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价款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相关资料齐全后180日内完成葫芦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全部编制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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