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智慧果园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庆阳市
正宁县智慧果园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宁县果业发展中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5-0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ZC2024-0015
项目名称:正宁县智慧果园试验示范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在宫河镇南堡子、东山头村1500亩果园,西坡镇宋畔村510亩果园,新建气象、虫情、墒情、苗情“四情”监测、测报、防治基站及平台系统,集追溯、记录、管理为一体的智慧远程物联网云平台系统设备各1套。建设内容具体为:智慧果园管理平台1套,太阳能气象站2台、土壤监测终端(氮磷钾+温度)2台、虫情测报仪2台、智能风吸杀虫灯2台、智能AI入侵预警摄像头54个、智能球机4个、86寸触摸一体机(电子白板)2台、检测系统设备围栏48米、枪机立杆(6米)28根、过路杆(水泥杆)4根、球机立杆(6米)2根、线杆(75镀锌)26根、光电转换器(1电1光千兆)10对、光电转换器(2电1光千兆)21对、光电转换器(4电1光千兆)3对、交换机(千兆8口)1台、交换机(千兆 16口)2台、交换机(千兆24口)1台、室内机柜(12U)1套、二合一防雷器(电源和网络防雷)60个、抱箍防水箱34个、抱箍摄像机支架 60个、硬盘录像机(64路)1台、硬盘录像机(16路)2台、硬盘(6T)5块、20M互联网专线(3年)1套、网线(cat5e)600米、光缆(室外8芯单模)6607米、终端盒(含终端盒、尾纤、跳线、熔接)68 处、电源线( NLYV 10mm²) 5506米、辅助材料若干。(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1.3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1.5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1.6投标人在开标之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等网站。 1.7供应商签署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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