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港口岸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盐田港区)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业主单位
深圳海港口岸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盐田港区)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 )(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14:00 ( 北京时间) 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SZDL2024000454
- 项目名称:深圳海港口岸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盐田港区)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19,200,000.00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19,200,000.00 元)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 〕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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