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丹东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4-04-25 至 2024-04-2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贲晓霞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0,0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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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辆 47 座以上(含)空调旅游大客车通勤服务,每台车每个运行班次大约 60 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 235 天,按购买方实际需求,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车次计算。
用途
数量(辆)
车辆要求
年运行天数
备注
通勤
6
空调, 47 座以上(含)
235 天
临时 租用
空调, 47 座以上(含)
用于学生外出竞赛、测试等
备注: 47 座不包括司机座位
全年班次费用 = 每车每班次费用 X 用车天数 X 每天用车台数
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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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旅游,通勤、包车、特许经营等相关营运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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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车辆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019 年后投入使用的车辆。(以车辆上牌日期为准 ) 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无漏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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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审,保险,营运手续齐全。(提供服务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且具有道路运输证或特许经营权的,实际投入车辆必须与投标使用车辆一致。否则立即终止合同,此车押金 1 万元不予返还且当月发生的一切费用学校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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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的安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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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行时间、路线由学校制定,运行过程中按指定站点指定时间接通勤人员,供方必须按学校要求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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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安全运行,每台车每年交 1 万元押金,合同完成后无异议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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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发车,每车每天罚款 47 人× 60 元 / 人 =28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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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每车每天罚款 47 人× 60 元 / 人 =28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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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下班期间出现车辆故障,中标方必须及时安排车辆把教师送到指定地方,否则教师自行解决的交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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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出车前 30 分钟预热,保证起步温度达到 5 ℃以上。(以测温计测量为准,没有达到要求温度,每次罚款 3000 元 /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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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车内温度要不高于 26 ℃。(没有达标,每次罚款 3000 元 /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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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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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校后,车辆及人员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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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特许经营手续。(提供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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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为本项目拟派遣驾驶员有效期内的 A1 驾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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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出具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出具近 6 个月驾驶员带有单位名称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共 6 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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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由于心理健康及精神状况出车后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2模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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