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实训楼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2024—ZC—006
项目名称:实训楼建设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71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1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2.14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年度报告书);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3.7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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