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影视节中心2024年两节整合营销传播竞争性磋商
上海
项目概况
2024年两节整合营销传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B-CS-SMEC-20240401
项目名称:2024年两节整合营销传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国际影视节中心2024年两节整合营销传播,数量一项,内容主要涉及:营销方案制定、图片物料制作、短视频制作和推广、社交平台官方账户运营、监测引导、软文及广告投放、媒体渠道建设和维护、官方稿件策划与撰写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两节举办期间(具体起始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适合于本项目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绿色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投标人应主动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5、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资格、设备、能力和团队。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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