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普惠活动等运营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
海南
-海口市
项目概况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普惠活动等运营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4019
项目名称: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普惠活动等运营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普惠活动等运营维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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