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改造工程(TCG-SQJZXZXGZ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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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改造工程( TCG-SQJZXZXGZ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改造工程 已由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太港管备 (2023)42 号(项目代码: 2304-320555-89-02-288674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依托四期原有的水工构筑物及码头前沿场地,增设消防设备、应急设备及安全监控设备。码头后方堆场增设应急处理场地、应急泄漏事故池及消防废水收集池。项目 总投资 1240.68 万元。
太仓港四期工程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功能,在纬二路南侧 16K 堆场西北角设置应急事故处理区应急事故处理区长 19m ,宽 4.8m ,在其北端布置应急泄漏事故池,长 7m 宽 3m ,容量为 50m 3 ,其余区域为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急处理场地应急事故处理区四周布置排水沟。在应急事故处理区南侧布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容量 432m 3 。
原太仓港四期工程共建设 4 个 5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总长度 1292 米,总面积 120.24482 万平方米。
(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改造工程( TCG-SQJZXZXGZ 标段),工程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陆域形成、道堆工程、工艺设备、给排水消防工程、供电、通信控制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3 )工期要求
总工期: 130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 4 )质量要求:合格。
( 5 )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 1 )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 以上资质。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 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 / 竣工时间、工程类型、工程内容为准)完成过一项面积不 低 于 3000 平 方米的堆场施工项目。
( 4 )信誉要求:
a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 C 级或以上级别;
b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d 、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第 724 号 ) 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 苏建建管 〔 20 16 〕 707 号 ) 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 ,不得参加投标。
( 5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 6 )其他要求:
a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 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证);
c 、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 均无在岗项目【提供 “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 任职承诺函 ” 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d 、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近三个月( 2023 年 12 月 -202 4 年 2 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 .aspx ,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 “ 电子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 ( 如有 ) 的提供方式: “ 电子交易平台 ” 自行下载。
4. 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港口经济开发区通港东路 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邮 编: 210000
电 话:
联 系 人:曾仇健
E-mail :
8 .其他
8.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 1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 2 ) “ 预约 ” 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本招标公告上侧 “ 预约 ” ,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 3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 4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 “ 招投标管理 ”-“ 预约管理 ” 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 “ 预约成功 ” 。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 “ 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 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 5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 “ 系统帮助文档 ” 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
( 6 )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 2024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8.3 招标补遗书(若有)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spx )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 〕 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 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 2015 〕 25 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 江苏交通 ” 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 。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 】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 “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 ” 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 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 本省单位 ) 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 外省单位 ) 咨询(电话: )。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 单 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 99 号 3 号楼三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JTS110-8-2008 )(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JTS110-8-2008 )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及质量要求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如有备注 “ 日历天 ” 处无须折算成 “ 日历天 ” 。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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