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辽源市
项目概况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AX-2024-ZB2
项目名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响应单位应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近三年有从事相关专业业绩;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 3.5响应单位和采购人无诉讼纠纷;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响应单位需在中国裁判文书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响应单位或未按要求查询的均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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