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 江苏段 ) 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3] 78 号)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集中建设单位为 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现对 吴淞江 ( 江苏段 ) 整治工程市本级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 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浅,吴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缩,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减弱,生态环境较差,水环境问题突出,通航能力不足,制约吴淞江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改善和航运等综合功能的发挥。吴淞江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国家 172 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 号批复等文件,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按照《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和初步设计报告要求,开展以下工作:1 、承担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竣工环保验收资料收集编制工作。 2 、由市本级牵头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整个项目开展环保咨询服务,并确保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及培训;( 2 )水、气、声、固废、生态等现场环保技术指导;( 3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4 )协助法人对环保参建单位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 5 )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专项监督与协调管理等工作。 3 、对整个项目沿线各项目法人单位的竣工环保验收材料进行汇总,环保工作技术档案归档整理等工作。
对应投资金额;批复概算的对应金额 ;196.48 万元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8 年(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 。(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另需提供相应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是指工程建设施工期单项合同中除需包含环保专项验收服务外,还需包含环保培训、环保技术指导、应急预案中任意1 项及以上工作内容的服务合同。 )
(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近 8 年(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 。(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应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施工期环境保护类业绩,是指工程建设施工期单项合同中除需包含环保专项验收服务外,还需包含环保培训、环保技术指导、应急预案中任意1 项及以上工作内容的服务合同。 )。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 三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 )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 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3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5 月 14 日 9 时00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客服 QQ:31098064 。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7.5
最高投标限价: 批复概算的对应金额
7.4 分值构成: 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 ” 交易大厅 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1606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联系人:杨振华
电 话:
传 真:-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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