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4】058号,并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ZB-审核202405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慈善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建设规模:计划建设框架结构二层服务建筑一栋,地上二层,无地下室,设计床位38张,室外配套建设道路及给排水、电力、热力、消防管网等室外工程。最高限价:3435563.34元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完工。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盲评”。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天惠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6 09:00 至 2024-04-2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10 13: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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