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超市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超市物资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9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8#楼7层 17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G-2024-003-1
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超市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4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须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当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c.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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