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容器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浦东新区
项目概况
垃圾分类容器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10:45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123240123153867-15068939
项目名称: 垃圾分类容器采购
预算编号: 1524-W12319897
预算金额(元): 1233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23300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垃圾分类容器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高东镇四分类垃圾桶存在一定程度的破损、褪色、缺盖等现象,且24-1小区将于2024年上半年交房入住,均须采购垃圾桶。为了提高镇域内垃圾投放的规范性,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采购240L垃圾桶4986只,12L入户干、湿垃圾桶各1943只,40L双桶垃圾桶15组并配送至各村居委。质保期不少于2年。(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6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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