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利川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大脑及智慧应用)公告
湖北
-恩施州
智慧利川?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大脑及智慧应用)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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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5-05|
项目监管地:利川市|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智慧利川?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大脑及智慧应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5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C(2024)-ESZB-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2-2024-00190
3、项目名称: 智慧利川?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大脑及智慧应用)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21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1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智慧利川结合利川市当前智慧城市现状和实际情况,围绕本期建设目标,将建设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云计算管理平台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大脑,全域旅游、智慧康养、数字档案馆应用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36个月(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整体项目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整体项目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3)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6%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一方具备即可;6.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有效的资质证书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6.3其它: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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