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2024年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项目概况
石河子市2024年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8S[2024]74号
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2024年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石河子市2024年城市体检报告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1、编制工作方案;2、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3、数据采集平台搭建;4、编制石河子市2024年城市体检报告并报送相门部门审核验收通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4年8月5日前完成成果报告初稿,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终稿,并报送兵团及相关单位审核验收通过。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因国家机构改革,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造成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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