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区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白河县城区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RTAKCG-2024-007
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区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区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4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48,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区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区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供应商拟供车型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④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⑤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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