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 委托, 对[350001]CZX[GK]2024001、福建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CZX[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为3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占比不得低于30%,需在招标文件第七章“二-10联合体协议”中体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非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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