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安康市
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24)1号
项目名称: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8,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开标时间近3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书面申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 (7)供应商从2021年3月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三份(提供合同及成交通知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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