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桑日县第二批一般农牧民技能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
-山南地区
项目概况
2024年桑日县第二批一般农牧民技能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20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X-20240325
项目名称:2024年桑日县第二批一般农牧民技能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 【 转移就业引导(1期) 】 : 6.75 万元;第二标段 【 中式烹调(中级) 】 : 15.00 万元;第三标段 【 农业技术(指导)员 】 : 45.00 万元;第四标段 【 客房服务员 】 : 9.0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工种的培训资格。3.2、非山南市内培训机构需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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