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马尾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马尾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房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XH-CS-2024-002-1项目名称:马尾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9.86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马尾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14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相关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所属行业为:详见“4.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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