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宝应县新城实验学校各类功能室设施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宝应县新城实验学校各类功能室设施仪器设备采购项目(JSZC-321023-HCZX-G2024-0026)公开招标公告受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宝应县新城实验学校各类功能室设施仪器设备采购项目(JSZC-321023-HCZX-G2024-002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宝应县新城实验学校各类功能室设施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23-HCZX-G2024-00262.项目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关于宝应县新城实验学校各类功能室设施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A标包理化生实验室,预算214.05万元;B标包音体美学科教室,预算267.47万元;C标包科学、劳技等学科教室,预算144.98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A标包理化生实验室201万元;B标包音体美学科教室251万元;C标包科学、劳技等学科教室1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施工安装调试到位7.其他说明:1)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按A、B、C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2)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即可参加本项目1个包或3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如果在前一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那么在参加以后包的评审时,就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业(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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